近期,日本专利局修订审查指南有关可专利性以及工业实用性一章,此次修订,增加了有关程序(program),相当于一个程序(equivalent to a program),软件(software)以及数据结构(data structure)的定义。同时,修改了附件B中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创造一章,修订包括文本内容的调整和补充,目的在于:
(1)澄清审查指南如何评估计算机软件涉及的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
(2)澄清审查指南如何评估计算机软件涉及的发明创造的创造性;
(3)加强审查指南与手册中有关计算机软件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解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