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印发《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规定要求自7月1日起,对涉及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